
偷拍男友性影像「分手後傳給2人」 台中女被判刑9個月
女子小雅(化名)與A男先前是男女朋友關係,她未經同意偷偷側錄A男的性影像,分手後竟將相關性影像、證件翻拍照片傳給其他網友,由網友公開於網路上,因而挨告。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依法判處小雅有期徒刑9個月,得易科罰金27萬元。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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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小雅(化名)與A男先前是男女朋友關係,她未經同意偷偷側錄A男的性影像,分手後竟將相關性影像、證件翻拍照片傳給其他網友,由網友公開於網路上,因而挨告。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依法判處小雅有期徒刑9個月,得易科罰金27萬元。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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