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實標示台灣製 裁處257案 初犯即重罰60萬
〔記者廖家寧/台北報導〕經濟部貿易署昨指出,統計自去年四月經濟部與財政部成立強化違規轉運查核小組後,已移送四二八筆輸美貨品涉產地標示不實案件,其中二五七案貿易署已完成裁處,初犯每張報單即加重裁罰六十萬元。 依據貿易法第二十八條,違反原產地認定基準或為不實之原產地聲明,違規每案處五十萬元以上、最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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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廖家寧/台北報導〕經濟部貿易署昨指出,統計自去年四月經濟部與財政部成立強化違規轉運查核小組後,已移送四二八筆輸美貨品涉產地標示不實案件,其中二五七案貿易署已完成裁處,初犯每張報單即加重裁罰六十萬元。 依據貿易法第二十八條,違反原產地認定基準或為不實之原產地聲明,違規每案處五十萬元以上、最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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