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避免引發違憲疑慮 行政院不副署《有線廣播電視法》
Newtalk新聞 有關立法院這次三讀通過的《有線廣播電視法》,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17)日表示,這次修法涉及的黨政軍條款及裁罰對象規定,與行政院長卓榮泰先前決定不予副署的《衛星廣播電視法》第5條及第50條內容相近。 李慧芝表示,對於黨政軍投資媒體業者的限制及監理,相關規範應該一致,才能符合憲法所要求的平等原則。為避免法律公布施行後,因相關規定不一致而產生執法爭議,甚至引發違憲疑慮,卓院長依憲法所賦予行政院院長的副署權,決定不予副署這次《有線廣播電視法》的三讀條文。 卓榮泰先前已對《財政收支劃分法》、《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衛星廣播電視法》、《立法院組織法》及《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等修正案不予副署;今天再決定不副署《臺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及《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條文。延伸閱讀:中央政府總預算三讀通過 賴瑞隆:軍用無人機預算仍卡立院總預算刪480億惹議!黃國昌轟民進黨「翻臉不認人」嘆賴政府放棄居住正義 藍委:投票日火葬場賴總統宣布明年再發一萬 蘇巧慧:發五次全民共享金可證明經濟治理能力最佳蘇巧慧五股市場掃街提國際級會展中心與增設公托政見 民眾嗨唱《粉紅超跑》熱情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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