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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性侵追訴權時效舊法違憲 憲法法庭判11案發回重審

兒少性侵追訴權時效舊法違憲 憲法法庭判11案發回重審

受到性侵害的未成年的被害人,在成年、能獨立面對訴訟前,加害人的追訴期可能就已經屆滿,導致受害者被拒於法律門外。立院今(2026)年7月通過《刑法》第80條修正案,讓「追訴權」時效在未成年被害人滿20歲後才起算。不過仍有修法前已經超過時效的被害人,只能聲請釋憲救濟,憲法法庭今(14)日判決舊規定違憲,有11名受害性侵案發回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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