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議長張峻涉LED採購弊案 最高法院判無罪確定
花蓮縣議長張峻。(中央社檔案照片) Newtalk新聞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9日電)花蓮縣議長張峻被控擔任縣議員期間於LED採購案涉收賄,一審判刑7年8月,二審認定罪證不足改判無罪,檢方提上訴,最高法院今認原判決並無違誤,駁回上訴,即張峻無罪確定。 此案起於,一審的新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民國101年間,時任花蓮縣議員張峻涉嫌收受LED(發光二極體)燈具業者賄款新台幣40萬元,以出具議員建議案使用表的方式,協助業者取得101年花蓮縣豐濱鄉公所3件工程採購案。 新北地院在105年間依貪污治罪條例收受賄賂罪判處張峻有期徒刑7年8月,褫奪公權5年,犯罪所得40萬元沒收。 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認定,本件採購案中「花蓮縣議會議員建議案使用表」上填妥工程項目及鄉鎮名稱及金額200萬元,使用表上署名「張峻」,但無從認定是張峻本人簽名。 二審表示,經鑑定比對建議案使用單上筆跡與張峻本人簽名筆跡的文字佈局、筆劃相對起始、收筆位置與部分筆劃型態不相符,研判建議案使用表上「張峻」簽名與被告張峻本人簽名筆跡不相符。 二審合議庭考量,張峻辯稱案發當時曾反應自己名義的建議案使用表有遭冒簽,查覺時因縣政府已經核准補助,無法註銷,加上自己為新科議員,乃依當時副議長及其他議員建議,息事寧人等情,所辯尚非無據,此部分罪證不足,改判無罪。 檢方不服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今天判決,駁回上訴,張峻無罪確定。 此外,最高法院針對參與人教昱科技有限公司的沒收部分,撤銷原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編輯:張國政)1150819 延伸閱讀:中共越反腐越虛弱?《地緣密碼-文薰戰情室》解析民族團結法背後的北京焦慮 (影)「不繳槍就不撤!」哈瑪斯開條件「先要以色列承諾」納坦雅胡強硬回擊挺陳幸妤!王瑞德號召6名嘴集資6萬元 台南演「包青天怒鍘陳世美」普發現金無人能擋!賴士葆:賴清德用這招 逼在野審總預算!最快發放時間曝美海軍「虎鯨」超大型無人潛航器完成1000海里太平洋航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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