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保管繳費收據 觀光署擬延至3年(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6日電)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觀光署預告修正相關法規,要求旅行業者保管旅遊文件及繳費收據期限,由原先1年延長至3年。閱讀完整原文 →評論 (0)載入評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