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院三讀 弱勢大專生免學費、電腦網路費納學貸
(中央社記者林敬殷台北25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大學法、專科學校法部分條文,明訂就讀大專校院、專科學校5年制後2年及2年制的經濟不利處境學生,經政府參考其家庭所得5等分最低20%及其他財政查調等經濟情形後,免納學費,並將「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增列為貸款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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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敬殷台北25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大學法、專科學校法部分條文,明訂就讀大專校院、專科學校5年制後2年及2年制的經濟不利處境學生,經政府參考其家庭所得5等分最低20%及其他財政查調等經濟情形後,免納學費,並將「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增列為貸款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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