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法勝任工作」遭解僱 清潔員告贏公司原因曝光
男子阿榮(化名)去年11月受僱於某清潔公司,沒想到工作僅2個月,就被認定「無法勝任工作」而遭到解僱,也沒有給予面談、輔導或改善的機會,憤而決定提告維護自身權益。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定公司的行為未符合《勞基法》解僱最後手段原則,裁定雙方僱傭關係仍存在,公司必須按月給付薪水並提繳勞退金。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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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阿榮(化名)去年11月受僱於某清潔公司,沒想到工作僅2個月,就被認定「無法勝任工作」而遭到解僱,也沒有給予面談、輔導或改善的機會,憤而決定提告維護自身權益。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定公司的行為未符合《勞基法》解僱最後手段原則,裁定雙方僱傭關係仍存在,公司必須按月給付薪水並提繳勞退金。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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