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哲敏撤上訴盼檢也撤回儘速發監 接押庭請求交保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非法匯兌、賭博等罪,二審遭判刑9年8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31日開接押庭,郭哲敏(左)庭上說已撤回上訴,希望檢方也撤回,不要再浪費司法資源,讓他儘快發監執行。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攝 115年8月31日 Newtalk新聞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1日電)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非法匯兌、賭博等罪,二審遭判刑9年8月。高院今天開接押庭,郭哲敏說已撤回上訴,希望檢方也撤回,不要再浪費司法資源,讓他儘快發監執行。 郭哲敏羈押期限將於9月15日屆滿。他今天在庭上表示,認為檢方上訴沒有理由,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已經判刑,他也已撤回上訴,希望檢方撤回上訴,讓案件儘快確定並發監執行;如果檢方仍要上訴,則請求法官讓他交保,不要再浪費司法資源。 郭哲敏的辯護人表示,郭哲敏對二審判決的罪刑並未上訴,原本僅針對犯罪所得沒收部分提起上訴,但日前已撤回;他願意面對司法,也希望儘快入監執行,沒有逃亡必要,目前是因檢方提起上訴,案件無法確定,才不能立即入監。 辯護人指出,羈押與入監執行有所不同,郭哲敏目前處於羈押狀態,無法獲得累進處遇積分,恐影響後續假釋等權益,因此請求法官考慮讓郭哲敏交保;若准予交保,郭哲敏願意提高保證金,並接受嚴格科技監控等限制,以替代羈押。 檢方上訴理由包括,郭哲敏涉及賭博、銀行法地下匯兌等數罪,不應僅從重論以一罪,因此提起上訴。 另一方面,郭哲敏先前聲請撤銷遭扣押的台北市豪宅,高院裁定他須繳納新台幣2億1449萬餘元擔保金後,准予撤銷不動產扣押命令。檢方不服提起抗告,目前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全案因由,郭哲敏涉嫌經營線上博弈及地下匯兌,案發後潛逃泰國,民國112年8月遭調查局押解返台。 一審新北地院認定,郭哲敏經營博弈非法獲利35億餘元,經手地下匯兌金額達218億餘元,從中獲利1.26億元,依銀行法非法匯兌罪判處11年8月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案經上訴,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高院判決指出,郭哲敏成立科技公司開發線上博弈遊戲,架設伺服器,供中國大陸、香港、菲律賓、越南、泰國等地賭博網站站長透過「包網平台」共同營運賭博網站,藉此收取抽成及相關費用,非法獲利35億餘元。 為將賭博所得匯回國內,郭哲敏並配合站長不同幣別需求從事地下匯兌,經手金額達207億餘元,獲利7759萬餘元。 二審合議庭認定,郭哲敏另發起並主持跨境地下匯兌及洗錢集團,指示成員收取泰達幣(USDT)或法定貨幣,以隱匿賭博犯罪所得來源及流向,構成銀行法之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營利提供賭博場所及聚眾賭博、發起及主持犯罪組織、洗錢4罪,從重依銀行法論處。 合議庭考量二審認定的地下匯兌規模較一審縮減,郭哲敏審理期間坦承營利賭博及相關洗錢犯行,並主動繳交地下匯兌全部犯罪所得7759萬餘元,認為量刑基礎已有變動,因此改判有期徒刑9年8月,犯罪所得依法沒收或追徵。(編輯:陳仁華)1150831 延伸閱讀:冰島重啟入歐公投開票翻盤!反對方逆轉勝出 入歐再喊卡曾在國際特赦組織打工!台青赴上海慘遭密室盤問6小時快訊》1縣市雷雨爆發!氣象署急示警慎防雷擊積淹中國磨刀?16年後再修《國防動員法》 他揭3層訊號:台灣在最前線中尼邊境洪災百死千失聯!唐綺陽示警:上天傳達訊息 須認真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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