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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禮讓行人挨罰6000元還提告 男喊「有停車」仍遭法院駁回

未禮讓行人挨罰6000元還提告 男喊「有停車」仍遭法院駁回

鍾姓男子駕駛營業小客車,去年8月間行經屏東市公勇路與建華二街路口,因未禮讓正在行人穿越道上的3名行人,遭警方當場舉發,被裁罰6000元、記違規點數3點,並要求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鍾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自己當時有停車禮讓,且員警取締程序有問題,不過法院勘驗警方採證影像後,認定他確實未暫停讓行人先行,判決駁回。可上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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