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前進推出民間版選舉公報 全台125位議員參選人有前科
Newtalk新聞 台灣前進陣線今(15)日召開記者會,推出「民間版選舉公報」,現行公報並未刊登刑事紀錄,但台灣前進逐一查核全台 1,502 位議員登記參選人的公開判決,並製成網站。經查核,發現共有 125 人有刑事紀錄,約每 12 人就有 1 人有前科。其中無黨籍 57 人、國民黨 42 人、民進黨 20 人、民眾黨 1 人。另有 10 位曾被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者再度參選,31 組政治人物在犯有前科後,此次由家人接棒參選。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表示,公開前科、保障選民知情權是她一貫主張,2023 年即提案修正選罷法,要求公報刊登 1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紀錄,但未獲通過。她說明,《選罷法》已將貪污、毒品、槍砲等重大犯罪定讞者排除在候選名冊外,經檢驗與統計,國民黨 42 人中以助理費申報不實 9 人最多,其中 8 人為現任議員;貪污與酒駕並列 6 人,貪污那 6 位全是現任,全國 8 件酒駕有 6 件在國民黨。民進黨 20 人同樣以助理費 4 人最多,且全為現任。王婉諭指出,更生人有重新開始的權利,但從事公共事務就該受更高標準檢視,不該讓選民自己去翻判決書。 台灣基進台北市內湖南港議員參選人吳欣岱以內湖五分里里長參選人王健陞(已退選)為例,是里民自行去司法院裁判書系統查詢,翻出他 2021 年因乘機性交未遂被判 1 年 10 個月確定、入監服刑的判決。多年來無人知情,是因為他出獄後改名王辰栩在地方活動,參選才改回本名。吳欣岱強調,里長掌握誰獨居、誰家中有幼兒、誰在申請補助,是第一線接觸弱勢與單身女性的工作;更生人可以重新生活,但那與取得分配資源的公權力是兩回事。她呼籲,修法公開刑事紀錄不能只納入議員,里長也須一併包含。 時代力量台北市大安文山議員參選人陳峙穎表示,台北市 98 位市議員參選人中,10 位身上有刑事案件,3 位與貪污有關:陳重文台智光案一審判 8 年 6 個月、葉林傳被控圖利 314 萬遭起訴、陳怡君被控詐領助理費與收賄,一審判 7 年 10 個月。他指出,圖利、收賄、詐領助理費,都是有了這個位子才做得到的事。而「家族接棒」在台北市共有 4 組:應曉薇京華城案一審判 15 年 6 個月,女兒應佳妤參選;陳政忠宏福案定讞發監,女兒陳怡潔上場;前立委林瑞圖判刑確定,兒子林揚庭參選;現任議員李傅中武因詐領助理費遭起訴,女兒李傅鈺婷登記。他強調,接棒不違法,但繼承政治資本就不該逃避監督。 台灣綠黨新北市新莊議員參選人甘崇緯則指出兩項公報看不到的資訊。其一是當選無效,全國有 10 位議員參選人曾被判決當選無效確定,其中 7 位是現任議員,國民黨與民進黨各 4 位、無黨籍 2 位,原因幾乎都是賄選。他說明,當選無效走民事訴訟,依《選罷法》第 128 條二審即確定,不是刑事判決,因此不算前科,第 26 條終身不得參選的名單也管不到,四年後捲土重來,公報上看不到任何痕跡。 其二是家族接棒,全國 31 組政治人物本身有刑案而由家人接棒,接棒者以無黨籍 14 人最多,國民黨 13 人、民進黨 4 人;各縣市中以雲林 7 人最多;罪名以助理費案 4 件最多,其中 9 組已定讞。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台北市中山大同議員參選人李惠暄以韓國為例。依韓國《公職選舉法》,候選人登記時就要繳交犯罪紀錄證明,範圍及於罰金 100 萬韓元以上的所有判決,即使刑罰已執行完畢、紀錄塗銷一樣要交;冊子型選舉公報第二頁就是「候選人資訊公開資料」,載明前科的罪名、刑度與確定日期,隨投票通知單寄到每一戶。 反觀台灣,《選罷法》第 47 條規定公報只刊登學歷、經歷與政見,第 26 條終身不得參選的名單,整章妨害性自主罪都不在內;改要求檢附良民證也沒有用,因為《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 6 條明定緩刑、罰金及易科罰金執行完畢 5 年者均不予記載。她主張,登記時應繳交比良民證更嚴謹的犯罪紀錄證明、由選委會直接刊登公報,隱匿或不實記載應有刑責。延伸閱讀:談里長候選人性侵前科反遭恐嚇威脅 吳欣岱親赴警局提告 性侵前科男選里長惹議宣布退選 陳宥丞:公職應有更高道德標準里長候選人遭爆性侵前科 前老闆喊「不給更生人機會?」 王婉諭:重點在於資訊揭露!台灣前進提6大環境永續政見:抗高溫、杜絕亂砍樹 北捷拆立柱老翁摔倒頭部著地不起!目擊者嘆:會不會太為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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